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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区IELTS考生须知 《中国地区IELTS考生须知》规定了IELTS考生的考试行为准则及处罚条例,是《IELTS考试报名表》考生须知条款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o IELTS考生应阅读并了解以下条款。 1. 报名证件要求 IELTS报名仅接受以下身份证件: o 中国大陆、香港、澳门考生凭有效的正式身份证或护照报名 o 台湾考生凭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回乡证)报名 o 非中国籍考生凭有效的护照报名。 o 中国籍在役军人凭有效的军人证报名。 1.1 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确认 考生成绩单上的个人信息以考生网上报名时录入的为准。 o 如实地填写网上的IELTS考试报名表并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是每个考生的责任。 o 请考生务必确保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件上的信息完全一致。 o 如果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件上的个人信息不相符,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也不能转考、退考或退费。 1.2 考试当天的身份确认 考生在笔试和口试入场前均须出示与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 监考人员有权在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期间的任何环节对考生的身份进行复查。 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将被取消所有科目的考试资格、不予发放成绩单,并不得转考、退考或退费: o 在规定的笔试或口试入场截止时间前无法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 o 未能在规定的笔试或口试入场截止时间前到达考场; o 出示与报名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不符的证件; o 出示不被接受的身份证件如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儿童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 o 在参加口试时出示与笔试进场时不同的证件; o 照片与当事人不符; o 其它监考人员认为属于身份无法确认的情况。
考生除了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外,考试当天对考生身份的核查还可能包括但不局限于:给考生拍照,向考生提问以确定一些个人信息,要求考生提供其它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向考生收集签名及其它可用于身份确认的电子信息。如果考生拒绝配合以致其身份不能得到确认,该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并不得转考、退考或退费。 即使考生对监考人员考试当天有关身份确认方面的决定有异议,主监考官仍有权拒绝考生参加考试。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第一个周一的下午联系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办公室,安排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份确认。如果考生的身份及证件经确认属实,考试合作方将为考生安排免费重考一次。考生不能得到其它任何形式的赔偿。 2. 照片 考生在笔试入场时须携带一张六个月内的本人护照照片,在照片背面写上全名及考号。考生在入场时须把该照片交给监考人员。照片的具体要求如下: o 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 o 肩部以上正面免冠照; o 照片尺寸为33mmx48mm。 考生如果出示的照片与本人不符,将不被允许参加考试;考生如果不能按要求如期出示照片,也有可能不被允许参加考试。此类考生不得转考、退考或退费。 3. 报到入场时间 听力/阅读/写作考试:周六上午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于考试当天上午8:00到考点报到,按考号顺序排队进入考试教室。 晚于8:30到达考试教室的考生将被取消参加笔试的资格,并不得转考、退考或退费。 口语考试:周一至周五 口语考试一般会安排在周六下午和周日全天,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将口试安排在考前的周五或考后的周一的可能性。 参加口试的考生须于预定口试时间前3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候考。 o 在口试时间前15分钟仍未报到的考生将被取消参加口试的资格,并不得转考、退考或退费。 o 口试时间恕不能按考生的要求进行预定或更改。 4. 个人物品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照片和准考证至考点。 o 签到后,考生只能携带身份证件进入考试教室。 o 强烈建议考生不要携带除身份证件、照片和准考证之外的其它个人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前往考点。 o 考生的个人物品将被存放在考试教室以外的指定地点。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和考试中心恕不对考生个人物品的损坏或遗失负责。 不得带进考场的物品包括(并不限于): o 自带文具 o 电子设备 o 通讯设备 o 笔记、参考资料 o 食物、饮料 o 其它监考人员认为属于违规的物品。 如果监考人员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检查考生的随身携带物品。在整个考试期间,考生不能取用已经存放的个人物品。 5. 检查考试安排 考生请于考试之前及早打印准考证, 并认真确认准考证上的所有个人信息和考试安排。考试当日在考试开始之前, 考生应再次认真核对桌卡信息。考生如认为考试安排(如考试类型等)有误,请立即向监考人员提出。考试开始后恕不接受任何更改要求。 6. 遵守考场规则 在整个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服从考场指令。考生必须独立完成各项考试。 如确认考生有违规舞弊行为或不听从监考人员指令,监考人员无需事先警告即可当场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或考后取消考生的考试成绩。因违规舞弊或不听从监考人员指令而被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考生不得转考、退考或退费;行为严重者有可能不被允许参加以后的IELTS考试。 违规舞弊行为包括(并不限于): o 代替他人考试; o 请人替考; o 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考试信息; o 复制或窃取,以及试图复制或窃取考试材料; o 将试题信息带出或试图带出考场; o 将试题信息透露或试图透露给他人; o 撕毁试卷; o 扰乱考场秩序; o 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 o 提前翻阅试卷; o 偷窥他人答案; o 传字条; o 交头接耳; o 考试结束时不按要求立即停笔; o 其它监考人员认为属于违规或舞弊的情况。 7. 重考 考生在参加IELTS考试后90天内不允许在全球任何考点报名再次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该考生将被取消此次考试的资格,或将被取消此次考试的成绩。该考生将不得转考、退考或退费。 8. 投诉 考生如对考试服务(考试安排、考场设施、监考人员等)不满意或认为其权利受到了伤害,请以书面形式于考试当天向主监考官或在考后向就近的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办公室提出投诉。 9. 免责声明 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和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及将尽其所能提供一贯优良的考试服务。然而,考试合作方对于由不可抗力所造成之任何干扰恕不负责。若考试由于不可抗力被中断、取消或延误,或考试结果因以上原因被取消或延误,考试合作方将竭尽全力尽快恢复正常服务。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对此类情况所负之责任仅限于退还考试报名费或另外安排重考时间。 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和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保留在未事先通知考生的情况下修改《中国地区IELTS考生须知》的权利。 本《中国地区IELTS考生须知》仅供参考,所有条款均以英文版为准。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拥有对本《中国地区IELTS考生须知》的一切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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